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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与专业评审学习宣传材料
发布时间:2012-04-24

一、什么是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指示,湖北省学位委员会颁布《湖北省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办法》,从2012年起,达到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条件并经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的独立学院,开展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审核工作。

独立学院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代表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将由合格独立学院自己颁发,实现学历学位颁发单位一致;专业审核,旨在评估独立学院开办的专业是否具备颁发学士学位的水平。

二、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的结果如何处理?

依照湖北省学位委员会的《办法》,若授予单位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给予有效期为2年的学士学位单位有限授权,有限授权期内学校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建设,重新申请评估;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给予学校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由学校制定整改方案,两年后重新申请评估。

在整改期内,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单位,将限制、减少该单位年度招生计划;对审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将给予为期2年的有限授权,限制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对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专业不给予学士学位授权,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挂靠本院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或专业进行,暂停该专业的招生或撤销该专业。

三、通过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的意义何在?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是促进独立学院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独立学院成长壮大的必经之路。通过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表明独立学院真正具备本科院校的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这不但给了一个让社会分类学校的标准,也为明年迎接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验收检查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不能顺利通过,对学院发展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四、此项工作进展如何?

320,我院已正式向湖北省学位委员会报送了申请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21个学位授予专业的报告;

湖北省专家的通讯评审已经结束;

427日,专家组到我院进行实地评估。

学院正进一步完善迎评材料。

 

五、评审主要考察哪些重要指标?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主要有: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2008年以前开设专业的重要指标主要有: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管理、教学质量等。

 

六、评审专家到学院现场评审的步骤和方法是什么?

主要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

听:一是听取学院汇报;二是听课,考察教师课堂教学效果。

看:专家组查看学院办学基本条件、校容校貌及校园文化建设。

查:专家组根据评审标准查阅支撑材料。

访:专家组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和干部座谈会。

评:专家组按照评审指标体系,集体讨论,形成上报意见。

 

七、学院的基本状况如何?

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首批获湖北省政府批准的8所独立学院之一,20042月获教育部确认。学院占地面积330,另有咸宁校区589亩,设有11个教学单位,开设有31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艺等6个学科门类;学院共有教师566人,中高级职称者达82.33%;建有公共实验室5个,专业实验室34个,共享湖工大实验室29个,现有馆藏图书129.5万册;现有在读学生10169人,其中本科7568人。

 

八、学院的院训是什么?

院训是学院传统的核心内容,是学院群体价值观的精华,是学院精神的概括和集中,是校园文化的灵魂。我院的院训是:明德明志,力新力行。

明德:彰显、树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规范。现代教育突出德育为先,“明德”,传承了中华文化的精华,反映了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特征,也体现了当代学生成人成才的本质需求。

明志:树立远大理想。理想是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当代大学生必须树立成就事业、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实现人生价值的远大理想。

力新:锐意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学院履行社会责任,顺应市场需求的必然抉择。学院要求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更要求学生培植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增强创新能力。

力行:致力于行动和实践。古人提倡知行合一,既要求人在内在精神上下功夫,也重视道德的实践性。现代教育倡导知行合一,不仅仅局限于道德范畴,还包括专业知识范畴,突出实践育人,强调学以致用。

 

九、学院的教育理念是什么?

学院的教育理念是“关怀学生未来发展”。学院的人才培养不仅仅重视现在,更着眼未来,学院的各项工作将站在更高的层次,以更宽阔的视野、更高远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提升教学、管理、服务等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使学生在求职竞争时,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在未来事业发展中,具有更强的职业适应性和更大的发展潜力。

 

十、学院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大讨论,提出了“关怀学生未来发展”的教育理念,确立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的高素质多样化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创新了“基础扎实+专业合格+能力特长+素质优良”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明确了“素质+知识+能力+职业资格证书”四要素人才培养规格,制定了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的实现措施;

(四)修订了所有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编制了1100余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五)构建全方位、立体交叉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六)建立健全了69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优化了教学运行的41项工作流程,规范各种教学行为;

(七)建立了100多个就业实习基地,建立了34个专业实验室,实验实践课开出率100%

 

十一、学院在指导学生素质发展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一)不断完善大学生素质测评体系和各类评优评先表彰办法,创设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优秀学生选拔机制,引导大学生素质科学发展;

(二)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鼓励22个学生社团活动,组建了大学生艺术团、体工大队,促进学生素质发展;

(四)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创新创业服务机制,打造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文化,扶持创新创业团队;

(五)开设职业核心能力必修系列课程,增加人文艺术选修课,完善素质教育公选课体系;

(六)关心关爱全体学生,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各类困难学生的援助体系,促进共同进步。

 

十二、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如何?

截止2011年底,2008级四级英语累计通过率达75.0%,专业四级累计通过率达75.7%,艺术类学位英语通过率88.6%;近四年,2500余人次获得实践能力资格证书,学生141人次获52项省级文体竞赛活动荣誉,418人次获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264项荣誉;2011年学生上研率达7.9%;学生优秀毕业论文20102011年分列独立学院第三、第四名;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十三、学院对学生在学士学位评审工作中有哪些要求?

总体要求:“增强意识,积极参与,努力配合,展现风采”,具体要求如下:

(一)深刻领会此次评估的重要意义,熟悉学院的基本状况;

(二)认真学习学士学位授权评审基本知识,了解评审指标体系;

(三)熟悉本专业的教学条件及利用情况,包括专业实验室、专业图书资料和实习实训基地;

(四)熟悉本专业教学过程及管理情况,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质量监控的措施、主要实验课教学安排、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和主要教学实习环节等;

(五)保持良好学风。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讲,积极参与师生互动,活跃课堂气氛;

(六)注重行为规范,讲究文明礼貌,展现优良素质;

(七)准备参加座谈和接受访谈。座谈和访谈时注意礼仪,自信大方,客观准确介绍学院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宣传学院特色和育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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